操作流程: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地址和网址可从云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一是纳税人在申报相关税费时自行判断是否享受缓税政策。二是电子税务局已开通缓税提示功能,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
纳税人在2022年4月申报相关税费时,界面会自动弹出是否延缓缴纳规定的部分税费的提示,纳税人需进行确认。
确认缓缴的,小微企业相关税费的缴纳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中型企业,界面跳转进入缓缴界面,只需缴纳应缴税费金额的50%,剩余部分缴纳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缓缴税款可在2022年10月申报期内缴纳。
确认不缴纳的,则系统提供下拉框供纳税人选择理由:①不是制造业。②不是中型企业(或小微企业)。③相关部分办理证照需要。④其他。选择“其他”的,需要填写选择不缓缴的具体理由。
相关规定:
1.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2.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 费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3.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