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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开门红”

日期:2021/03/29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大姚县抓住春节期间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早谋划、早部署,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收“开门红”。

一是抓好工作职责。通过征缴划转,明确人社、税务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人社、税务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加强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将信息变更、一次性补缴、中断补缴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并及时将扣款失败数据反馈到乡镇、村(社区);为方便城乡居民缴费,提高保费征收率,充分利用“云南省网上税务局”一部手机办税费、银行POS机、手机网上银行、办事通等方式缴费;协调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和税务部门,增设缴费窗口,开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绿色通道”。

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对人社、税务部门和乡镇、村(社区)社保经办人员开展全员政策学习,让经办人员能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不同缴费档次人员,帮助他们算账对比,讲清实惠利益,把收益算得清清楚楚,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早参保、高档次缴费。

三是抓好宣传工作。抓好春节期间外出务工返乡之际开展宣传;注重宣传地点,选择车站人流集中的地方宣传;注重宣传内容,对城乡居民关心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等内容重点宣传;注重发挥基层党员、村(社区)干部以及致富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带头提高缴费档次;注重精准宣传,通过农民工外出务工之际,给长期在外务工人员带去政策宣传单,增强宣传工作的有效性。

截至1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数达到49905人,保费收入638.2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缴费13440人,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