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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22年棚改私有产权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杞鹏佩等5户)

日期:2024/06/0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姚县2022年城市棚户区(金碧镇政府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大政发〔20243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2022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部门,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杞鹏佩3户分别签订了大姚县2022年城市棚户区(金碧镇政府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安置协议》),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吴光周2户分别签订了大姚县2022年城市棚户区(金碧镇政府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货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兑付征收补偿安置费用,云南丰云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负责对被征收房屋进行验收并拆除。签约人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了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云南丰云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作为房屋征收动迁服务机构,对杞鹏佩、吴光周等5户签约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8条的规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2024年6月3日依法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对2022年棚改房屋征收范围(3份补偿安置协议2份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私有产权涉及的共12本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注销登记,无法收回证书原件的公告证书作废,现予公告

上述3份补偿安置协议》编号分别为:第009号,第016号,第024号。

上述2份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编号分别为:第037号,第046号。

009号补偿安置协议》(签约人:杞鹏佩、邢兰萍)涉及注销的证书证号:大房权证金碧字第03922号,大房金碧共字第03922-1号,大房金碧共字第03922-2号。

016号补偿安置协议》(签约人:华啟荣、李必兰)涉及注销的证书证号:大房权证金碧字第06551号,大房金碧共字第06551-1号,大房金碧共字第06551-2号。

024号补偿安置协议》(签约人:李友贵、杨学琴)涉及注销的证书证号:大房权证金碧字第201000372号,大房金碧共字第201000372-1号,大房金碧共字第201000372-2号,大国用(2010)第4378号。

037号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约人:吴光周)涉及注销的证书证号:大房权证字第201100303号。

046号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约人:贵必红、李自菊)涉及注销的证书证号:大房权证金碧字第201000301号,大房金碧共字第201000301-1号,大房金碧共字第201000301-2号,大国用(2010)字第4371号。

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62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大姚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我机构将视为上述3份补偿安置协议》和2货币补偿安置协议所涉及的私有产权被征收房屋不动产权注销登记完毕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康园小区第62幢底层

联系方式:08786221656

公告单位:大姚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