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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财政局全力保障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日期:2024/06/07   作者:陈海军   来源:    点击:

为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姚县财政局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时足额安排公用经费,缓解学校办学经费紧张等困难。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大姚县财政局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由年生均650元提高到720元,增加70元,增长10.77%,初中由850元提高到940元增加90元,增长10.59%,同时,在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人数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将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提高到300元增加100元,增长50%。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2023年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488.28万元;2024年将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475.65万元全额纳入预算,1-5月已下达公用经费2138.8万元。

及时足额保障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不仅保障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同时支持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政策,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并为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资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