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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三举措”筑牢矿山安全生产屏障

日期:2024/09/24   作者:王春莉   来源:大姚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

2024年以来,大姚县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多举措筑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屏障。

抓实安全生产能力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一是组织县内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题动员部署会议,组织企业参加省州举办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培训班。二是举办县级专题培训2场次,对全县所有矿山、尾矿库企业业主、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了为期2天的集中学习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人员对《大姚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组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并对试题内容进行分析讲解,加深学员印象,以考促学,效果显著。三是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培训。要求矿山、尾矿库企业组织全体员工专题学习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应急部门实施在线监测学习培训情况,并坚持逢检必考,督促企业及其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全面把握其重点内容,增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提升矿山安全生产质量。大姚县及时对县内矿山企业发展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县内22家矿山企业和2座尾矿库企业长期发展规划进行深入分析,以“持续转型、重组整合、引导退出”三张清单,坚持一企一策,因地制宜,分别开出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持续发展的良方。对长期停工停产或资源枯竭、投入产出比较低的2座采石场和17座砖厂,积极引导企业退出,对2座新取得矿业权的地下矿山,积极指导做好前期工作,督促正常生产(含短期停产)的企业完成标准化建设,指导做好对1座采石场升级改造、1家新办砂厂前期工作,积极指导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做好尾矿库闭库和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精准排查整改事故隐患。依托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对辖区矿山开展系统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结合日常监管、联系包保等掌握的情况,精准确定检查重点,累计发现问题隐患49项,督促企业每月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重大隐患4项,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严格销号管理,确保隐患整改清零;督促企业抓好汛期、复工复产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巡检;督导企业值班值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健康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