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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4663 公文目录:2020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3〕153号 )的有关规定,现向全社会公开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以工作概述、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构建设等,目前存在的不足与改进的方法为重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以林草发展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的人性化、规范化。我局通过县公众信息网、政务公开宣传栏、林业服务窗口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方法,及时主动向全社会公布林业政策、行业动态,机构建设等方面信息,林草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极大的进步。我局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全面展现县林草局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并编写本部门机构职能目录,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林业部门门户网站及其他媒体及时对全县林业工作动态进行报道。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86条,大姚林业微信公众号205条,防火简报36期,楚雄日报2条,云南省森林防火网12条。公开“六稳”、“六保”工作动态信息,主要是核桃花椒产业发展、退耕还林促农增收、生态护林助力脱贫攻坚等工作动态。公开了大姚县2020年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大姚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宣传和技术培训、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实情况、宣传、督查等动态。公开发布7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件政协委员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和答复。

二、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能为林草宣传创造良好的环境是做好林草宣传工作的前提。2020年我局党委班子把宣传工作的开展提上高点,强调抓宣传就是抓全局,抓宣传就是抓业务,抓宣传就是抓稳定。林草局信息宣传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指定了分管领导专门抓,办公室组织全系统的林草宣传报道工作。各国有林场和乡镇林草服务中心选出了一批文化底蕴较为深厚、业务素质较为熟练的工作人员兼任信息员。规定每个单位必须报送一定的数量的信息,重大信息必须随时上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初步形成了以县局为主,乡镇为辅的两级信息报送网络,实现了林草宣传的广泛性和全面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

营林造林、森林防火、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都是我局的重点工作,同时这些工作的开展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我局将林草新业态和林草新理念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譬如中央、省、州有关林草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公众对林草工作更加的了解、理解和认可,从而使得林农获得更多林草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99

1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12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32

12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1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465226元

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果,但在实践的过程中也意识到了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创新化、常态化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

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深化林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这项工 作视为林业宣传工作总规划和总部署的重点内容,我局将加强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写作能力和宣传水平,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思路,更新工作理念;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使得社会公众能获取有效、及时、丰富的林业信息,把握新时期为人民服务的特点,为新时期林业发展注入新的能量。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