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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4875 公文目录:2019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成文日期:2020年01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编制2019年大姚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安路12号,邮编:675400,联系电话:622740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大姚县公安局继续全面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推进队伍正规 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执法规范化、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体系,始终坚持将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召开公安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及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办事机构,指定好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送审、报送等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年初,县公安局制定好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把政务信息工作纳入职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同公安业务工作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大姚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分清各部门各警种的工作职责,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所队室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全局严格执行《大姚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全年,我局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通过互联网站公开信息。为达到资源共享、惠民便民的目的,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多种形式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公开县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9年,大姚县公安局在大姚公众信息网政府网公开政务服务信息135条、大姚警方微信公众号共编发信息253条,发布官方微博信息231条,其中被楚雄警方采用113条,云南警方微信、微博采用23条,云南警方网采用1条,云南警察手机报采用35条,楚雄彝族自治州手机报采用5条,中国警察网采用2条;在《云南法制报》、《楚雄日报》、《环球游报》、《云南警方》等省州级主流媒体刊发稿件84篇,在《云南电视台》、《楚雄电视台》、《大姚电视台》等本地媒体刊发稿件46条。同时,积极创新新闻媒体网络宣传工作,先后在《云南网》、《云南楚雄网》刊发信息49条、在《云南警方》、《楚雄警方》、《大姚警方》、《大姚宣传》等网络媒体刊发稿件438条。二是通过上墙形式公开信息。近年来,由于公安机关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在各窗口部门及派出所办证大厅内,均上墙公示办事流程、办证须知、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规章制度,设有便于群众查阅的宣传资料,使群众办事时对办事流程、收费等一目了然,户政、出入境、交警、派出所等窗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制作宣传栏共计80期。今年以来,大姚县公安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工作举措,范围覆盖治安管理服务、户籍管理服务、出入境管理服务、交通安全管理服务、消防监督管理服务、网络安全管理服务、刑侦工作服务、法制信访服务、公安监管场所管理服务,逐步推进“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三是建成警务公开多媒体查询系统。在县局机关大厅、各派出所建设了电子触摸屏,将警务信息全部录入,进行公开信息,为办证群众方便查询相关办证流程和有关信息。四是通过派发宣传单以及书籍公开信息。交警、反恐、禁毒、经侦、派出所等警种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开展安全宣传,为群众上宣传课、发宣传品,获得较好社会反响。全年通过召开街面宣传、法制课等形式向社会群众、师生派发有关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办事流程单张共3万余份。五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信息。2019年,大姚县公安局共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开展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邀请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领导以及民警家属,通过汇报会和座谈会的形式,主动向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汇报我县公安工作,通报我县社会治安状况以及取得的成效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64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488

-2407

23081

行政强制

376

211

5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2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公开渠道不够宽广,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建立完善发布协调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利用互联网站公开信息。通过加强与县信息中心和州公安局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更好满足公众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检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督促各部门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法进行保密审查。

六、下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优化和畅通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各部门思想、提高认识,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服务基层的重要抓手,想方设法调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是继续完善各项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及政府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法制审查制度、审核发布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考核等相关制度,同时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确保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大姚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0日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明细表_4.doc  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