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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召开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提醒告诫会议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1910 公文目录:食品药品抽检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9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召开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提醒告诫会议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召开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提醒告诫会议

 

为规范我县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大姚县发改局于201565召开了大姚县药品价格行为监管提醒告诫会议。发改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城区所有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生产企业30余家单位参加了会议。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规定,决定从20156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现行公立医疗机构等行业药品价格政策;解读了价格法律法规对药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基本要求及法律责任。会上还向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者发放了《大姚县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

会上,县发改局分管物价的副局长讲话指出,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我县药品价格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提醒经营者自主定价应当依法合规,保持药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并就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一是各药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药品价格政策的学习,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各药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机构要依法经营,增强履行社会责任的使命感,带头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三是价格主管部门要对药品市场价格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串通涨价、牟取暴利及散布涨价谣言等价格欺诈行为,确保药品市场价格稳定。

 

(价格监督检查所供稿)      

20156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