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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大姚县乡镇敬老院管理制度(试行)》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3-0705002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4日 文  号: 标  题:解读《大姚县乡镇敬老院管理制度(试行)》

现将《大姚县乡镇敬老院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解读如下。

一、《管理制度》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敬老院规范化管理,促进乡镇敬老院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对象权益提高供养服务水平,不断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县政府办公室于2023514日印发了《大姚县乡镇敬老院管理制度(试行)》(大政办发〔202341号)。

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管理制度》包括十章五十二条制度,重点解决乡镇敬老院“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三个核心问题

第一章:总则。明确管理制度制定的目标是实现乡镇敬老院管理规范化,进一步保障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对象的权益,并对管理对象(乡镇敬老院)、业务主管部门(县民政局)和管理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各自职责任务进行了划分。乡镇敬老院职责是依法依规收纳特困人员并提供服务,县民政局职责是协助职能部门进行敬老院项目申报建设、对敬老院创办撤销进行审批和业务指导、对敬老院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敬老院人、财、物、制度等具体方面的配置和落实。

第二章:供养对象。明确敬老院供养对象的群体范围、入驻和退出要求。

第三章:供养内容。明确敬老院对供养对象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衣、食、住、丧葬、治疗、基本医疗保险、零用钱等。

第四章:院内管理。明确敬老院内部管理制度、管理层职责、人员聘用要求、提出要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并明确其职责,重点确保敬老院管理、服务公开透明。

第五章:经费保障。明确敬老院专项资金来源及用途,确保敬老院能正常运营,满足供养对象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章: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和财务报销流程,确保资金收支合理合规合法,敬老院资产不流失。

第七章:安全管理。明确敬老院事故处置能力、食品、火灾、地震、极端气候、房屋住所、人员生命财产等方面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确保敬老院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章:管理人员。明确敬老院工作人员配置比例、人员薪酬管理、人员素质能力测评等方面要求,进一步提升人员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第九章:法律责任。明确敬老院在管理和开展工作中可能存在和遇到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章:附则。对《管理制度》出台、执行要求进行了说明。

三、出台意义

《管理制度》是我县养老服务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际步骤,有利于加快形成乡镇敬老院高效规范的管理服务,进一步激发乡镇敬老院养老服务活力,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对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推进我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乡镇敬老院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