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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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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江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4-0819004 公文目录:人事信息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江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关于刘江等同志免职的通知》(大干字〔2024〕59号)和《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关于张鹏同志免职的通知》(大干字〔2024〕70号)文件通知,经大姚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刘江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郭丽红 免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张 鹏 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