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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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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4-0827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姚县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姚县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27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4〕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压紧压实县乡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全面构建“县、乡镇、村(社区)、村组、家长”和“教育体育局、学校、班主任、家长”的“双线”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对行业监管、主体源头预防责任追究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学生溺亡事件和交通事故发生。

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25日前)。各乡镇迅速召开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精准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本乡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月26日至10月31日)。5月底前制定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乡镇和县属学校、乡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辖区内学校制度,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村组、家长”和“教育体育局、学校、班主任、家长”的“双线”的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机制,落实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相关部门责任清单。依托大姚县校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分析、调度、总结,5—10月期间,每2个月分析、调度1次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边推进边总结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过程中有特色、有亮点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

三、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组织编制通俗易懂、易于推广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安全警示图文、影像、音频等教育宣传资料,深入乡镇、农村、集市开展宣传,指导乡镇、村组利用应急广播(大喇叭)、微信群、电视、广播、自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推送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重点和内容,引导干部群众关心关注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有意识有义务制止学生涉险游泳、戏水。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率和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监督指导媒体正面报道学生溺水事件,严防不实报道引发网络舆情。

县委政法委:组织发动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宣传工作,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管理体系。

教育体育局:发挥好校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扎实推动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工作。配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对家长开展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督促家长履行好孩子校外安全监护责任,指导学校学习借鉴创新典型经验做法,落实好“1530”安全教育机制,强化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督促学校领导履行校园安全、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主动关心、关注学生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及时引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健康问题。借鉴推广学生防溺水“脸盆憋气”情景体验教学活动、游泳课试验教学等做法,强化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学和自救技能培训,推广“学生村长”制,引导“学生村长”当好同村同学的监督员、通讯兵、联络员,消除监管盲区。

公安局: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辖区派出所紧盯学生活动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强化动态巡查管控,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巡护力度,常态化开展培训演练,着力提升学生溺水等突发事件救援反应能力与施救水平。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整治和接送学生车辆治理,规范接送路线、停车区、家长等候区及校园周边摆摊设点,严厉查处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和学生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

县民政局:以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人群为重点,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完善关爱服务体系,督促指导乡镇落实上下学、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包保责任制,组织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组织村(社区)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协助开展学生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安全教育。

自然资源局:对矿山开采留下的深水坑等涉水危险隐患进行排查,督促相关企业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

交通运输局:督促有关方面加强道路交通日常巡查管护,限期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现场安全监督,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范中小学生进入作业区。加强所辖通航水域内学生渡船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联合教育体育部门开展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协调做好通航水域内学生溺水险情的搜救工作。

县水务局:依法对河流、坝塘、沟渠等水域进行确权,建立辖区水域管理档案,明确产权水域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行分类动态管理,指导各相关单位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水域周边围栏和警戒、警示牌、救生设施,推广落实水域防护措施“四个一”(即:一块警示标牌标识、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杆、一条救生绳)和禄丰“荆棘围栏”做法。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督促采砂业主及时回填采砂坑塘,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安全巡查、落实安全防护。强化假期、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包干值守,督促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

农业农村局:协同水务等部门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驻村(社区)辅警、学生家长、志愿者和水域承包人、责任人等对农村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巡查,指导乡镇党委、政府督促水域责任单位在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指导管好用好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设施,在周末、节假日为农村学生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丰富学生课外生活,减少私自下水现象。

县人社局:开发公益性岗位参与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安全管理,督促提醒外出务工人员做好子女安全教育。

团县委妇联依托乡镇、村(社区)、村组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每月至少组织1次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学生安全知识家庭教育讲座和亲子活动。

科协在组织科普日、科技周、“三下乡”等活动时,增加预防溺水和交通事故等应急科普宣传。

县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景区的安全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救生设施设备。

县卫生健康局:加强与中小学校联合开展溺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做好学生溺水事故和交通事故医疗救治工作。

县应急局: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露天矿山凹坑积水及尾矿库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整改安全隐患,防止学生擅自进入涉水危险区域。

县气象局:及时发布强降雨、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对学生气象灾害预防知识的科普宣教。

县红十字会:将溺水事故自救互救知识纳入各类技能培训。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学生防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做好学生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水域巡查,把学生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工作列入管理内容,建立健全学生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突出抓好周末、节假日学生离校期间、留守儿童远离家长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塘、河流、水库、道路等设立警示标志,开展隐患排查,加大巡逻巡查力度。积极利用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或活动室、学校等设立“少年儿童之家”,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家长、“五老人员”等组成志愿者,突出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周末节假日期间的校外监管,统筹各类资源构建关爱少年儿童的“安全网”。

各村(社区)加强对辖区内水域和道路设施的巡查。对属于村集体管理的水坑、水塘等水域和养殖场所,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防;对不属于村集体管理的水域,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加强对学生家长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切实担负起安全监护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具体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履行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各项措施,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压紧压实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政治责任,“一把手”要主动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导,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要按照职能职责和方案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建立“统筹有力、协调联动、精准落实”的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格局,全力推进工作落实落细。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督查机制,组织专人专班,对乡镇、村组学生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推进滞后、成效缓慢的单位和部门进行挂牌督办,督促补齐工作短板,保持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高压态势,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常治长效。

解读《大姚县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图解《大姚县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