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承办州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行文和审核工作。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县人民政府工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大姚县人民政府、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对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七、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八、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九、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中共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重要紧急情况,传达中共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批示。
十、推进、指导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服务。
十一、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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