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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成功后补支持政策与措施

索 引 号:dyx003-/2023-1019006 公文目录:培育技术创新主体 发文机构:大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9日 文  号: 标  题:政策解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成功后补支持政策与措施

省科技厅对首次入库企业给予总额5万元的奖补资金支持企业入库当年出库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补资金支持;企业入库时符合以下3条件的,给予2万元奖补资金支持,三年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再给予3万元奖补资金支持:

1)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至少拥有1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I类或II类知识产权;

3不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负面清单行业的,上年度或当年度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

    企业入库时不符合以上3个培育条件经培育三年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资金支持

奖补资金须用于企业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培、创新平台建设等科技创新活动。

4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中断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后获得认定的,一次性享受5万元的资金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