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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机构信息

索 引 号:dyx005-/2022-0606003 公文目录:组织机构 发文机构:大姚县民宗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组织机构信息

    一、机构简介

机构名称: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机构性质: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办公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政协楼5楼

办公电话:0878-6222447

传真:0878-6222447

电子邮箱:dyxmztjbgs@163.com

通讯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政协楼5楼

邮政编码:675400

二、机构职能

按照《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共大姚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为正科级,负责管理全县民族宗教领域事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少数民族领域统战工作。督促检查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少数民族的方针、政策情况;监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协调各民族间关系,维护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负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项目的申报、实施及“十活动的开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

(三)负责全县宗教领域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研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举办宗教培训班;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做好宗教代表人士的培养举荐工作。

(四)完成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其它机构职能):中共大姚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宗局,接受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宗教领域相关工作。大姚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宗局,接受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

三、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华成敬

华成敬,男,1972年12月生,彝族,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抓机关党建和党支部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工作,联系石羊镇、三岔河镇、三台乡、铁锁乡民族宗教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平

 平,男,1977年9月生,彝族,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专科学历,现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主抓民族工作分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项目工作、河长制工作、深化改革工作、脱贫攻坚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基层减负工作、大比拼工作、人才工作、信访工作、工会工作、老干部工作、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分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股。联系新街镇、昙华乡、桂花镇、湾碧乡民族宗教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秋星

杨秋星,女,1986年8月生,汉族,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现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主抓宗教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单位财务人事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爱国卫生和禁毒防艾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共青团妇女儿童工作、殡葬改革工作、宗教场所及人员管理相关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分管宗教股。联系金碧镇、六苴镇、赵家店镇、龙街镇民族宗教工作。

四、机构设置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2个内设机构股室

(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股工作职责: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参与研究制定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经济体制改革及促进民族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做好争取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机动金扶持项目管理使用好民族机动金等专项扶持资金;组织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做好全县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弘扬、保护工作;负责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878-6200570
   

  (二)宗教工作股工作职责:承担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研究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议案;牵头推进宗教事务的法制化、社会化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对宗教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指导,参与调处涉及宗教关系方面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宗教事务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做好宗教代表人士的培养举荐工作;对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宗教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依法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国内外宗教情况,工作动态和经验,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搞好自身建设,培养爱国爱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引导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信教群众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负责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878-6200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