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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三次会议第10030149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07-/2024-0805021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民政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民政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三次会议第10030149号提案的答复

沈兴强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提升“爱心食堂”服务质量助力基层治理》的提案,已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大姚县“老年爱心食堂”建设基本情况

大姚县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探索“12345”模式,鼓励乡镇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开办农村“爱心食堂”12个,城市社区“幸福食堂”4个,覆盖了8个乡镇7个社区9个村委会,解决了2800余人留守老年人用餐难题。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以破解“一个难题”开展调研。聚焦农村留守老人“吃饭难”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深入乡村组开展调研,征求基层干部意见,倾听群众心声,制定《大姚县“老年爱心食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鼓励乡镇和村(社区)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开办“爱心食堂”“老年人助餐点”,切实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以服务“两个群体”为工作重点。突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两个重点群体,根据所属区域“一老一小”人口、15分钟服务半径、消费能力、饮食习惯等具体情况开办助餐试点。并坚持助餐服务公益属性、有偿服务、保障基本、可持续原则,建立差异化收费机制,对享受助餐服务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给予适当补贴。

以“三种模式”开办食堂试点。村社区党总支、村小组党支部牵头整合各类资源,主导开办农村爱心食堂。企业代办。鼓励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餐饮企业就近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送餐服务。养老机构承办。依托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增设爱心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生活照料等配套服务。村企联办。村组免费提供助餐场所和设施设备,择优招引餐饮企业入驻开办爱心食堂。通过“三种”模式,将爱心食堂、幸福食堂打造成服务民生新纽带、文明实践新阵地。

以“四个一点”投入机制搞好运营。县财政对评估合格的9个爱心食堂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一次性补助45万元(每个5万元),2个爱心食堂争取到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各10万元。安排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参与爱心食堂服务,降低人工成本。集体添一点。盘活村组闲置房产、土地,免费提供爱心食堂经营场所,并通过建设爱心菜地、爱心鱼塘等,自产自用,降低运营成本。累计投入村集体资金50余万元,用于购买餐具及老人就餐减免补助。社会捐一点。积极动员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资捐物100余万元。推行爱心食堂“公益+市场化”运行方式,经营收入反哺爱心食堂运营。个人出一点。对不同年龄段实行阶梯定价,老年人每餐在5元以内。积极动员外出务工子女为老人缴纳餐费,就餐老人也可用自家农产品以物折资抵扣餐费,最大限度降低老年人就餐成本。爱心食堂建设“小车间”,老年人力所能及自愿参与敲核桃、绣彝绣等手工活,拓宽了餐费来源。

以“五小工程”拓展服务领域。建成小车间。由村(社区)党总支“搭台子”,与辖区内企业签订核桃仁、彝绣、小把粉丝代加工协议,老年人力所能及自愿参与敲核桃、绣彝绣、绑粉丝等手工活,既让老人们聚在一起唠嗑解闷,又拓宽了餐费来源。提供小驿站利用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群服务中心、村组党员活动室等服务场所,配置亲情电话、书报阅览等必要设施,完善运营体制机制、整合多方资源力量,实现就餐送餐、沐浴、理发、文体活动等服务便捷便利,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开办小诊所依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资源,定期在爱心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义诊服务,动态跟踪留守老人健康状况。搭建小舞台依托老年协会、老年文艺队,组织老年人积极参加唱歌、跳舞、乐器弹奏、棋牌等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建小家园结合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等活动,建立结对联系制度,提供交流互助平台。乡村党员、驻村队员、网格员、志愿者与“一老一小”结成对子,定期到帮扶对象家中走访,为老年人代买生活用品、取钱、带快递、代办乡村审批事项,查看用水、用电、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等服务,让老年人幸福安心,助推了基层治理。

下步,县民政局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切实解决我县老年爱心食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和持续运营困难问题,把老年暖心“食”事办得更有温度。

再次感谢您对全县“爱心食堂”服务质量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按照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县“爱心食堂”建设和质量提升助力基层治理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大姚县民政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王家艳                      联系电话:0878—62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