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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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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司法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42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08-/2024-0524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司法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司法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42号建议的答复

任本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司法队伍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司法行政系统人员配置情况

我局历年都高度重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把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有效抓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县司法局核定编制40名(含乡镇司法所),现有在职司法行政干部39人,7人参与其它工作(有3人参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12个司法所除金碧有在职干警3人外,其他11个司法所有在职干警1人。为了弥补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不足的压力,县司法局积极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进行汇报,争取到了17名司法协警的名额,现聘有司法协警16人,13人分配至12个司法所(金碧2人),保障了所有司法所均有2人以上工作人员。

二、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智慧帮矫,两类人员监管提质增效

一是抓好科学监管,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坚持把好入矫关、抓实执行关、严把解除关,全面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工作职责,全面推动社区矫正监管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84场次859人次,社区服务843人次,个别谈话教育502人次,开展心理测评500人次。协调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申办低保10户21人次,组织技能培训181人次,指导就业或就学32人次,落实社会救助1人次,其他帮扶4人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强化跟踪帮教,优化刑释人员管理和服务。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和措施,实施跟踪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其中落实低保7人,临时救助1人,安置数347人,实现安置率达100%。

(二)突出多元化解全力护航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人民调解体系,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为工作主线,建设覆盖全县129个村(社区)的“智慧人民调解µ云智调系统”,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向777名人民调解员发放《云南省人民调解员证》,全县15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853件,调解成功840件,调解成功率98.47%,推动矛盾纠纷基层解决、源头化解。二是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统筹推进诉前委派调解工作。2023年,诉前委派调解中心调解571件,调解成功212件,司法确认172件,调解成功率达37.12%,节约了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成效明显。

(三)突出法律惠民,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实施公共法律服务点进驻脱贫移民安置点工程,统一规范公共法律服务点标识牌、配置法律服务机器人、载明服务热线电话、摆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措施,方便群众足不出小区便可寻得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在金龙社区小康苑、金碧镇李湾社区金康园,石羊镇白石谷社区,三岔河镇三岔河社区和赵家店镇赵家店社区紫丘村5个移民点完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点规范化建设,有效促进脱贫工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让安置点脱贫群众能够享受城乡一体、便捷高效、均等普惠、互联互通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2023年全县142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个县中心、12个乡镇工作站、129个村社区服务点),21家法律服务机构46名法律服务人员,共接待来电来访群众22000余人次、受惠群体75000人次,开展法治宣传和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2050场次,担任村(社区)和民营企业法律顾问140家(其中民企11家),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案件2010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580件(民事案件法律援助99件、刑事案件法律援助481件),免除受援人法律服务费667万元,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171万元,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非常感谢你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关爱和理解,有你们的支持和参与,大姚县司法行政工作将会取得明显成效,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司法行政领域的各项工作,多给我们提建议。

大姚县司法局

2024年4月29日

联系人:万春梅 联系电话:0878—622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