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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机构信息

索 引 号:dyx010-/2023-0321001 公文目录:组织机构 发文机构:大姚县人社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机构信息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1日

一、机构简介

机构名称: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性质: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负责人:李新平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办公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18号(大姚县政务中心第6幢局级办公楼)

办公电话:0878-6222347

传真:0878-6222347

电子邮箱:dyrlb2010@163.com

通讯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18号

邮政编码:675400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中共大姚县委、大姚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审批工作。

(十三)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姚县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及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医疗保障局推进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

三、领导信息

新平,男,197910月生,族,2003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行政全面工作;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乡村振兴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沙朝刚,男,1973年5月生,汉族,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局党建办、工资福利与劳动关系管理股(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履行财务工作直接责任;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事工作直接责任;履行负责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工作“一岗双责”责任负责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行业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工作、干部管理(含老干部)工作、财务、大比拼综合绩效考核、征兵、双拥、工会、督查督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考试、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三支一扶”协调管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退休退职、工伤认定、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完成局党交办的其他工作。

董剑余,男,1981年12月生,汉族,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1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现任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建设股;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工作“一岗双责”责任负责抓好乡村振兴、定点帮扶、招商引资、质量强县就业创业、劳务输出、技能(创业)培训、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创业担保贷款、技能等级申报;完成局党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丽萍19858月生,族,2009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基金监督股、政策法规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履行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信访维稳直接责任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责任负责抓好宣传信息、网络安全与保密、统计、政务公开、基层减负、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四万三进”、信息化建设、妇女儿童、共青团禁毒防艾、防邪反邪、民族宗教、统战、科学素质、环境保护、河湖长制、“十四五”规划工作、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打击传销、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效能政府建设、深化改革、营商环境建设、审计、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劳动执法、农民工服务、社保基金监督、人社政策法规宣传、窗口单位业务技能提升、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访调解、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完成局党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敏19825月生,彝族,2006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仲裁院院长

工作分工: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工作;履行信访维稳直接责任;履行负责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乡村振兴扫黑除恶工作“一岗双责”责任负责抓好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访调解、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完成局党交办的其他工作。

魏光芹,女,19801月生,族,2000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大姚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县社会保险中心全面工作,联系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企业改革工作;履行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直接责任;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乡村振兴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工作“一岗双责”责任负责抓好爱国卫生工作文明县城创建、爱国卫生“7+3”专项行动、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参保、待遇核定、稽核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业务能力建设工作成局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构设置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7个内设机构和党建办。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综治维稳、制度建设、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负责本局财务、人事、统计、机构编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本局干部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综合管理和组织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和文化建设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部门年鉴编纂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政府三项制度和效能政府行政能力提升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国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承担大姚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认定的备案事宜。组织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政策、计划及聘用工作。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承担“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工作,牵头承办大姚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综合管理各类人事考试,牵头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等各类人事考试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大姚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

(四)工资福利与劳动关系管理股(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承担县级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管理工作。承担大姚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核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承担大姚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有关工作。

(五)基金监督股

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牵头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牵头编制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预决算草案。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等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开展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承担本局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大姚县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社会保险管理股

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等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参与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拟定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参与拟订失业保险政策和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参与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

(七)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股

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承担大姚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姚县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本局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