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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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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大姚县十八届三次会议第241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0-/2024-082700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人社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大姚县十八届三次会议第241号建议的答复

金学顺代表:

你提出了“给予增加范湾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编制解决南永线、范将线、蜻蛉河卫生保洁”的意见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要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要“综合考虑当地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社会公共利益需求和资金承受能力,科学确定本地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数量和类别”。2023年,全县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741个(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统筹开发岗位500个,整合沪滇劳务协作资金及中央就业资金开发岗位241个);目前,全县共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385个(其中金碧开发70个,占全县的18.2%),近年来我县通过整合各种资源开发公益性岗位导致公益性岗位增加过大,造成资金缺口大。

大姚县人社局按照《大姚县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人、动态管理、总量控制”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脱贫人口家庭劳动力需求、农村社会公共服务需要和资金承受能力,会同各乡镇镇对现有的公益性岗位进行优化调整。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确保公益性岗位数量稳中有增。同时各乡镇也可以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利用村集体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

以上答复意见,如还需询问,请联系余亚波同志,联系电话:0878-6211324。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