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准予改变土地用途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自然资决〔2024〕2号
大姚聚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6 月6日提交的铁锁乡云咖民族文化展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改变土地用途 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6月6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申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有约定改变土地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地方法规或行政规定也未明确改变土地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申请宗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办理改变土地用途审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核发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的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大姚县自然资源局412室(大姚县政务中心3号局级办公楼)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杞云良
收件日期:2024年6月6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曹 剑,证号:25090614032
沈庆良,证号:25090614017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 月12 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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