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城区吴永丽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成交公示

索 引 号:dyx011-/2024-0823001 公文目录:土地使用权出让 发文机构: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城区吴永丽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成交公示

大自然资(不动产)示(20243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于2024822日在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协议出让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号

H-(2)-63F021021

地块

坐落

大姚县金碧镇龙祥路

(县检察院住宿区2幢201室

土地

用途

城镇住宅

用地

土地面积

(平方米)

32.29(分摊面积)

出让

年限

70年自2007911日起算至2077910日止

成交价

(元)

¥1953.30

受让单位

翟晓林、李明仙

土地使用

条件

1、按批准的出让土地用途使用;2、按现状使用,拟改变土地用途或改建、扩建和拆除重建建筑物的,按届时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大姚县城市建设规划执行

备注

个人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首次上市交易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二、公示期:2024822日至2024905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单位地址:大姚县政务服务中心(核桃交易市场18幢1楼)

联系电话:0878—6213191/6223393

人:施先生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