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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告

索 引 号:dyx013-/2024-0307001 公文目录:保障性住房 发文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告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十届县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并经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现将大姚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通告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县城公租房租金调整为5.00/平方米/月;县城廉租住房租金为1.50/平方米/月;乡镇人民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含乡镇计生、卫生、教育、水务系统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为2.00/平方米县城政企共建的保障性住房租金调整为2.00元/平方米/月。

二、执行时间:调整后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其中,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即按照(大发改价费2018133)执行;合同期满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时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即按照(大发改价费202415)执行

联系电话:0878-6221257

咨询地址: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大姚县金碧家园小区24幢2号商铺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43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