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大重点项目的谋划、储备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注重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确保中央、省、州预算内项目、专债资金一旦下达即可开工建设。
二、加快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元大、大攀等高速公路为核心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县乡干线公路提升改造工程。
三、加大交通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根据《大姚县常态化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持续加大超限超载治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加大突击检查频次。进一步研究创新“智慧治超”新模式,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应进必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政务采购项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等招投标行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应进必进”进行公开选取或招标。
五、着力加强道路运输服务能力。加快大姚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客货邮物流寄递融合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和“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打通交通运输痛点、难点,为我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良的交通运输条件。
六、落实好各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收费的各项减负政策。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基金项目和各类保证金,出台年度分类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凡未列入收费清单或未经省、州、县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相关委托机构一律不得擅自立项、向企业收费。切实做好文件立改废释,定期开展涉企服务政策清理,及时废除有碍于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文件。
七、强化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完善联合激励惩戒发起与响应机制,建立联合激励惩戒措施清单;将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作为必要环节嵌入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流程中,做到凡办必查、应查尽查,确保守信得到激励、失信受到惩戒。实行“红黑名单”制度,守信者享受“容缺受理”“绿色通道”便利措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失信主体,依法采取限制或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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