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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索 引 号:dyx015-/2022-0129003 公文目录:产品质量 发文机构: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9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大姚县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的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和省州县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推动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标准供给

(一)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运用。努力构建以产品为主线、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做好生产技术规程的编制和推广工作,加大“农兽药残留标准”、“投入品使用清单”、“生产技术规程”等措施宣传。培育打造一批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选树一批标准化带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典型。(责任单位: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技推广中心、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二)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从生产方式上,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从产品上,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县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登记)24个以上。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发展。(责任单位:绿色食品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二、加强风险监测

(三)开展风险监测。2021年,全县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1.2批次/千人任务,即完成定量检测370个,快速检测3000个。坚持随机抽样,扩大小农户抽样比例,加大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力度;建立例行监测结果分析会商制度,落实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开展主要农产品、重点品种、“10大名品”风险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四)强化应急处置。加强舆情监测预警,系统梳理年度舆情风险点,对潜在风险进行预估和研判,实时分析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状况,快速、科学、系统应对重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对能力,做到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妥善处置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技推广中心、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三、强化监督监管

(五)实施“治违禁促提升”行动。针对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使用等突出问题,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模式,实施集中系统治理。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制度,对种养殖大户、规模化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开展安全用药指导培训。对辖区内的生产主体、生产品种、用药种类、农资店铺实施台账式管理,包片到户、责任到人。(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绿色食品股、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业渔政管理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农技推广中心、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六)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更新完善食用农产品主体名录。严格落实“双随机”要求,持续开展对生产经营主体抽样监测、暗访暗查;扩大抽样监测范围,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加大抽样监测频次。(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业渔政管理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植保植检站、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配合。

(七)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加大对使用禁用药物和残留超标、私屠滥宰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不包括农资)不少于3件。(责任单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配合。

(八)开展农资打假。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聚焦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力量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农资领域违法案件,依法惩戒不法分子。(责任单位: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配合。

四、落实主体责任

(九)全面推行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州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申报具有“三品一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全覆盖,积极引导小农户规范开具合格证,严厉打击虚假开具合格证等行为,提升带证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推进合格证信息化管理,探索建立开证主体信用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绿色食品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探索“信用+分级监管”“信用+产品认证”应用试点。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力度,推进行业诚信自律。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十一)强化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加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推动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农产品追溯先行先试,加强市场化推广运用与宣传引导工作,全县38家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00%全部纳入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股、绿色食品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五、提升监管能力

(十二)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按照省州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2021年顺利通过省州验收。(责任单位:绿色食品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渔业渔政管理股、环境资源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技推广中心、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十三)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十四)强化网格化监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推动乡镇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全面落实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信息员)兼任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内控员、社会监督员队伍。(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十五)提升监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积极探索“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追溯二维码”等智慧监管模式,加快提升基层监管信息化水平。推广运用“风险监测采样系统”APP,实现监测采样信息全程电子化管理和无纸化查询。(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六、保障工作措施

   (十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统筹运用食品安全、质量强县等考核,推动当地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定量检测任务、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三品一标”认证数量、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农产品追溯平台应用和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

案件等纳入2021年度县食安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度评议考核内容。

(十七)推进工作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继续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依据有关政策减免相关费用,提高帮扶产品质量和效益,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附件1: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李红亮: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薛栋国: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永龙:局党委委员

缪成亮:副局长

成员:  刘国平: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

祥: 局畜牧兽医股股长

邱文才: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副股长

杨洪珍:局渔业渔政管理股股长

胡云山:局绿色食品股股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长)

张文明: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一队队长

睿: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长

陈德良: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劲: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12个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