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基本的生育假有多少天?

索 引 号:dyx018-/2023-0831004 公文目录:政策问答 发文机构:大姚县卫生健康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9日 文  号: 标  题:基本的生育假有多少天?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09日

1.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98天+60天=158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