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按照《2024年度大姚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大双随机联发〔2024〕3号)要求,大姚县卫生健康局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我县辖区内综合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发布、执业活动和登记事项开展医疗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确保医疗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二、抽查主体
本次抽查主体为县卫生健康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抽查对象
县辖区内类别为综合医院单位随机抽查1户。
四、抽查事项
(一)卫生健康部门抽查事项:
1.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
2.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3.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4.医疗技术管理情况;
5.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6.登记事项和医疗广告行为检查。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查事项:
1.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
2.医疗机构医疗广告行为检查。
凡对医疗市场检查均要把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纳入必查事项。
五、抽查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六、工作步骤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做检查分组,原则上不重复抽查。
(二)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各部门抽查组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查内容;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准备执法记录设备;确定检查路线,安排交通设备;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三)实施检查
抽查组按计划开展检查,并作出相应结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固定证据,按属地管理原则和相关职能职责,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每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抽查结果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平台。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市场监管与疫情防控两不误。
(二)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开展随机抽查。要根据监管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和年度工作要求等,本着营造安全、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以及“无事不扰”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工作计划。
(三)加大宣传力度,压实工作责任。要广泛开展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不断提升医疗机构主体的认知度。
大姚县卫生健康局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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