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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变更了,应急预案需要重新备案吗?

索 引 号:dyx020-/2023-0829003 公文目录:政策问答 发文机构:大姚县应急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9日 文  号: 标  题:企业负责人变更了,应急预案需要重新备案吗?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需要重新备案”。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变更指的是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中对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进行的变更,包括组织指挥体系中部门划分职责分工发生变化,或者成员岗位职责调整变化的情况,原应急预案相关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时需要重新备案。预案中要求“以岗位定职责”,而不是“以人名定职责”,因此正常的人员变更,不影响预案实施。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的变更,其职责分工在预案中未发生变化的,不需要重新备案,但应对联系电话等预案有关内容进行重新核实修订,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重新签署公布后,进行归档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