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索 引 号:dyx022-/2023-0803001 公文目录:组织机构 发文机构:大姚县市场监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设置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和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安全、机要、档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务用车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督查督办等日常政务;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本局信息化建设、网络管理维护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管理、新闻发布、信息报送及信息公开发布等工作。承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78-6222061

(二)党建办

负责全局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队伍管理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公务员和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本局内的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负责做好全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和“两新”工委的领导下,承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承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78-6087080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人员工资审核、发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统计工作。承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78-6087081

(四)政策法规股

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组织行政许可、行政案件听证;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起草、执法案件审核和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等工作;指导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78-6087093

(五)食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监管所开展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制定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食品流通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检查的监督;协助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各监管所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监督抽查餐饮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承担餐饮服务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开展餐饮环节的食品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安全教育工作;负责餐饮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检查的监督;依法组织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无证经营行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食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78-6087083

(六)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分类管理制度,以及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抽验工作;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掌握分析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认真组织和贯彻执行国家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质量体系考核备案等有关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参与组织查处生产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违章行为。指导督促派出机构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承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78-6087089

(七)知识产权保护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专利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研究和拟订我县有关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具体措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和人才培养规划,并具体负责实施;承担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专利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和验收评审;指导行业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有关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和打击假冒专利等侵权行为;开展专利宣传与培训教育推广工作。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受理商标咨询、查询,指导办理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工作;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调处商标纠纷;组织推进商标战略,建立商标数据库;承担指导辖区的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承担大姚县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78-6087086

(八)特种设备监察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负责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许可及开工告知办理;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承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78-6087084

(九)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

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不含食品)备案的有关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监管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合格评定和认可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认证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大姚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质量激励的制度和措施,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质量强县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品牌建设和质量强县战略;承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78-6087087

(十)市场监管服务股

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活动、拍卖行为等有关工作;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督检查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抽查工作,承担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承担大姚县企业信息公示和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开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息公示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大姚县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负责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承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78-6087094

(十一)价格监督检查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负责价格收费举报的督办和处理结果反馈工作;负责对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负责价格举报信息的分析研究和重大价格举报问题的报告工作;承办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878-6087085

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各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878-608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