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计划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任务时间 | 抽查比例/户数 | 检查方式 | 实施层级 | 备注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
1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财政局 | 国有粮食企业 | 对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粮油质量库存安全监督检查 | 县级国有粮食企业 | 2024年11月15日前 | 100% | 现场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 | |
2 |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 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 | 1、回收拆除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除程序合规情况;3、《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4、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5、“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除企业和回收网点 | 2024年11月15日前 | 1户 | 现场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 | |
3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汽车(新车)销售 |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 2024年3月-11月 | 1户 | 实地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4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 | 二手车交易 | 二手车市场监管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2024年3月-11月 | 1户 | 实地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5 | 县公安局 | 县应急管理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
爆破作业单位检查 | 1.民用爆炸物储存情况,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2.民用爆破单位资质的检查; 3.消防设备的检查 |
民用爆炸物储存情况,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 | 2024年2月—11月 | 100% | 实地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 | |
6 | 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 | 县内生产、使用、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事业)单位 | 对被许可经营、使用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事业)单位的购买、使用、存储情况及相关台账进行监督检查 | 生产、使用、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事业)单位 | 2024年2月-11月 | 100%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 | ||
7 | 县财政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 会计领域 | 代理记账机构的基本情况、执业质量、工商登记事项、工商公示信息、报税人员和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 | 代理记账机构 | 2024年4月至9月 | 20% | 现场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 | |
8 | 县教育体育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校外培训 | 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办学情况抽查 | 校外培训机构 | 2024年3月-10月 | 抽取1户 | 现场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 | |
9 | 县教育体育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校服 | 中小学校 | 2024年3月-10月 | 抽取5所中小学校 | 现场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 | |
10 | 县水务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资支付 | 1.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2.证照公示及年报公示情况 |
水利市场用人单位 | 2024年11月15日前 | 2户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11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劳务派遣 |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 劳务派遣机构 | 2024年11月15日前 | 2户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12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资支付 | 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 用人单位 | 2024年11月15日前 | 3户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13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力资源服务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2024年11月15日前 | 2户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14 |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的检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 2024年3月-11月 | 1户 | 现场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15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水务局 |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 城市(县城)供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城市(县城)供水企业 | 2024年3月-11月 | 1户 | 现场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16 | 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2024年3月-11月 | 1户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相结合方式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17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 |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 2024年3月-11月 | 1户 | 现场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18 | 县市场监管局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房地产监管执法检查 | 房地产从业单位 | 2024年3月-11月 | 1户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相结合方式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19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1.交通运输单位的资格检查;2.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在建公路项目 | 2024年1月-11月 | 1户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20 |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企业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2024年1月-11月 | 1户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21 |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 | 道路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 2024年1月-11月 | 1户 | 实地检查 书面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22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 兽药监督检查 | 兽药经营者 | 2024年3月—10月 | 3户 | 实地核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23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 | 2024年3月—10月 | 4户 | 实地核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24 | 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 |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 种子监督检查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2022年3月—10月 | 5户 | 实地核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25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公安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2024年6月-10月 | 4户 | 实地检查、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26 | 县税务局 | 旅行社行业监管 | 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 旅行社 | 2024年6月-10月 | 3户 | 实地检查、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27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医疗机构监督抽查 | 医疗机构执业活动和登记事项检查 | 综合医院 | 2024年4-11月 | 综合医院1家 | 现场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28 | 医疗机构医疗广告行为检查 | 综合医院1家 | 现场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29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1.安全生产许可检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情况的检查 |
非煤矿山企业 | 2024年3—11月 | 10% | 实地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30 | 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1.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特种设备的检查3.消防设备的使用检查 |
重点工贸企业 | 2024年3—11月 | 10% | 实地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31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教育体育局 | 学校食堂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 各类学校 | 3月1日-9月30日 | 辖区内学校的5% | 现场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32 | 县林草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林业草原监督检查 | 1.林草种苗监督检查; 2.林草种苗企业的资质情况; |
林草种苗生产经营单位 | 2024年11月前 | 5% | 实地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33 | 县统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国家常规 统计抽查 |
1.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2.企业信息公开情况。 |
一套表调查单位 | 2024年 5月-11月 |
1户 | 现场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在州统计局抽中的检查对象中抽取1户,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34 | 县税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涉税涉费事项抽查 | 税务检查与职能部门共同进行涉税涉费事项检查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 | 2024年3-11月 | 5%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35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 | 宾馆、旅店监督检查 | 1.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3.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4.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各类宾馆、旅店 | 2024年1月—11月 | 5% | 现场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36 | 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消防产品使用领域检查 | 1.消防产品质量情况(含市场准入检查、一致性检查、现场检查判定和抽样送检等); 2.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检查 |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 | 2024年1月—11月 | 5% | 现场检查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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