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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职业闭店人”介入助推机构卷款跑路

索 引 号:dyx022-/2024-0912001 公文目录:食品药品消费提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市场监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9日 文  号: 标  题:警惕“职业闭店人”介入助推机构卷款跑路

昨天还在搞活动求充值,今天就拖欠员工工资社保并卷钱跑路,消费者想退款却发现法人代表变更成无还款能力者……近年来,在一些早教机构、健身房老板“跑路”等引发的消费维权事件中,职业闭店人群体愈发受到舆论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于8月1日联合相关机构发布了今年上半年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榜单,其中职业闭店人成为预付式消费维权的阻碍,位居榜单第二位,引发广泛热议。所谓职业闭店人,就是专门给经营不善、面临倒闭的公司设计“跑路”方案,处理“善后”工作的群体。如推出促销活动,获得一笔预存款项之后迅速闭店跑路,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也进行变更。他们在收取高额报酬后,利用自身的商业经验,凭借市场信息的不透明及法律监管的缝隙,通过转移资产、更改经营主体等方式,帮助商家规避法律责任、“洗白”信用。而面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还预付款等合理诉求则拖延应付,或是给出虚假承诺,极大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增大了维权难度。

一、“职业闭店”套路深

一是大促后“跑路”频现。诱导预充值消费,短期内卷钱跑路。“职业闭店人”多集中于健身瑜伽、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预付费市场,通过对经营不善的店铺进行一系列包装,为其营造出正常经营的假象,吸引消费者续费或预先充值大量金额,再在暗中转移资产后迅速关门,突然间“人走店空”。近日,家住北京的张女士向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反映了她的糟心事儿。今年5月初,本就喜欢瑜伽运动的她,趁着某瑜伽连锁品牌的周年庆活动办理了一张年卡,总计花费10500元,可享受13个半月的瑜伽课程,此外还赠送了瑜伽服、健康管理等。可办理年卡后不到20天时间,这家瑜伽连锁品牌便宣布闭店,并表示公司无退费能力,后续出台的补偿方案也并不让人满意。

二是收钱帮全身而退。“职业闭店人”通常以团队形式出现,主动寻找由于债务缠身、资金链断裂等原因,难以维系正常运营的商家,以“止损上岸”为诱饵,通过按债务比例收取服务费、中介费或向其他同类型商家集中转让会员收取转让费等方式进行牟利。近年来,在一些早教机构、健身房、理发店、瑜伽馆“老板跑路”引发的消费维权事件中,“职业闭店人”群体愈发受到舆论关注。早教机构金宝贝在江苏南京多个门店“一夜闭店”事件中,不少消费者反映“职业闭店人”似乎成为商家跑路的“帮凶”,北京早教机构美吉姆、纽哈顿闭店事件中,也有家长反映遇到了相似的情况。此前有媒体报道,早教机构金宝贝在江苏南京多个门店“一夜闭店”,其中就有“职业闭店人”作为“帮凶”,帮助商家跑路。北京早教机构美吉姆、纽哈顿闭店事件中,也有家长反映遇到了相似的情况。

三是多种“花活”避维权。2024年上半年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分析报告中,“职业闭店人”成为预付式消费维权阻碍位居第二,社会影响力为84.4。他们一是申报虚假材料,恶意注销商铺通常,“职业闭店人”及“职业背债人”青睐居住于偏僻地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的居民、老年人或者劳务人员,此类人群对恶意背债行为引发的法律后果缺乏必要认知,且名下往往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不具备可供执行能力。二是变更经营主体,帮助原法人逃避债务。“职业背债人”团队为“职业闭店人”提供符合条件的“背债者”,利用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审核门槛较低以及股权变更实际目的难以判定等司法实践现状,恶意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以此实现逃避债务的目的。这些“职业闭店人”对消费者协商退还预付款等合理诉求不予回应,或是给出虚假承诺,徒增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据央广网报道,各地金宝贝主体公司都在今年1月陆续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广东惠州惠东县某村52岁男子陈雄生。有知情人士分析,陈雄生就是“职业背债人”。职业闭店人通过打出“职业背债人”这张牌,就可以与原公司老板等勾结起来,同法律玩躲猫猫游戏。“手里有‘职业背债人’这张牌,是很重要、很核心的一步,能从法理上将企业亏损与实际运营者剥离。至此,无论是在客户眼里还是相关部门眼里,原经营者都跟企业债务没关系了。”类似的案例,诸如新京报曾报道,北京美吉姆一些门店的运营方将法定代表人更换成了一个名为李震的人。身份资料显示,其为辽宁沈阳某村70多岁的老人。这些不怕当老赖的“职业背债人”,本身就是将自己的诚信指数拿出去做一笔其认为值得的交易。“欠了赌债还不起的朋友”“想一夜暴富的光棍”“农村孤寡老人”,都成了职业闭店人手头“职业背债人”名册上“知根知底、征信绝对没问题”的一次性背债选手——只要“不痴不傻,没有犯罪记录,没有大额债务到期未还”即可。

二、对消费者的危害

“职业闭店人”帮助无良商家“拍拍屁股走人”,消费者往往是“职业闭店人”介入助推机构卷款跑路的最大受害者,显然使不少无辜消费者被“割韭菜”“薅羊毛”,伤钱又伤心,最大危害一是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增进了消费者对于预付式消费的不信任感,打击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和信心,他们可能已经支付了预付款、会员费或者购买了产品和服务,却在机构突然闭店后无法得到相应的回报。二是严重践踏法治权威,恶意闭店“套路”一再被复制粘贴,将进一步产生负面的“激励作用”,让更多企图“干一票就跑”的商家猖狂作恶,长此以往会破坏市场诚信基础,扰乱市场秩序,破坏消费环境。

三、对策建议

“职业闭店人”介入助推机构卷款跑路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让“职业闭店人”和无良商家不再到处钻空子,仅依靠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能力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政府、消费者和行业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市场的稳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强化行业监管。一方面,相关部门应持续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监管,对有大量收取预付款项、频繁变更法人行为的企业重点关注。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持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畅通消费者的维权渠道,加强信息披露,增强消费者的防范风险意识,让职业闭店人避无可避、无空可钻。

(二)细化相关法律法规。继续细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恶意关店的相关标准等,形成有力震慑。于7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已进一步在法律法规上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相信,随着各部门监管力度加大,更多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将有效遏制不良商家和“职业闭店人”逃废债务的戏码上演。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立法上的不断完善和司法上的积极回应,将进一步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为严惩职业闭店人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公开资料显示,法律法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对预收费用后卷款“跑路”行为明确了罚则。最高人民法院前不久发布的《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清晰界定了实际经营者、名义经营者、帮助逃债人的责任,体现出司法严惩职业闭店行为的态度。部门规章层面,商务部公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亦保护了消费者相关权益。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

(四)提高消费者意识。消费者自身也应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选择机构进行消费时,要仔细考察机构的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有良好口碑和实力的机构。避免一次性支付过多的预付款和会员费,以免在机构出现问题时遭受较大的损失。

(五)加强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应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引导机构合法经营,杜绝“职业闭店人”的介入。同时,对于违反行业规范的机构,要进行严厉的处罚,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