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储备“两病”用药不得少于30种,其中糖尿病用药不得少于10种,高血压用药不少于20种。村级卫生室药品配备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乡镇卫生院根据辖区内各村“两病”人群及时配齐配足“两病”药品,保障“两病”人员的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