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姚县鑫源新型墙材厂《取水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

索 引 号:dyx028-/2022-0621030 公文目录: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务服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姚县鑫源新型墙材厂《取水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7日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姚行审取水准决字〔202204

 

大姚县鑫源新型墙材厂:

你单位于2022516日向本机关提出大姚县鑫源新型墙材厂机井延续取水许可的申请,本机关于2022516日依法受理。经审查,该延续取水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0 号)第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第二条、第十三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第九条的规定,请你单位按照水资源管理规定节约用水及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缴清历年水资源管理费,现核准你单位取水量0.3万立方米/年,延续取水期限五年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大姚县鑫源新型墙材厂机井延续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