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干部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监督、制约领导干部权力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二)全面真实,对“政务服务中心”各类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三)及时便民,对应当公开的各类服务事项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更新;
(四)不断完善,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内容,探索节约、便捷的党务政务公开载体,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深入开展。
三、工作目标
(一)促进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制约,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三)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意识,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四、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2.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情况,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及向群众反馈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
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等情况。
4.党组织抓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分工、联系电话;
2.窗口设置、部门带班领导和窗口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监督投诉电话;
3.各窗口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办理结果等,以及与办理服务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
4.集中受理的服务事项的名称、受理股室(窗口)、服务流程、办理情况;
5.调整服务事项的行政决定或公告;
6.各项管理制度、办件规则、服务规范;
7.按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五、公开的形式、时间
(一)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式:1.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通过有关会议、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4.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二)办事公开的形式:
1.服务事项及办理形式的调整,通过新闻媒体、“中心”电子显示屏、“中心”现场书面答复等形式予以及时公开;
2.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通过 “中心” 电子显示屏、窗口《服务指南》等形式及时公开;
3.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及结果,以书面告知、短信提示、 “中心”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等形式及时公开;
4.服务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心”或窗口部门制定的窗口办事制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等,通过 “中心”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窗口书面文本等形式及时公开;
5.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和重要信息,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 “中心”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等形式及时公开;
6.机构设置、工作职责、领导分工、窗口布局及联系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咨询服务电话等,通过大姚县舆情在线网、“中心”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大厅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外公开;
(三)公开的时间: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六、监督保障
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必须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内部监督制度。
(一)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实行预公开制度。党组织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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