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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认真落实市场主体退出与准入新规

索 引 号:dyx028-/2024-0112002 公文目录:经营主体倍增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务服务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认真落实市场主体退出与准入新规

市场主体倍增是检验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也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催化剂”。新年伊始,为了实现市场主体进入或退出自由,大姚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准入审批窗口认真落实市场主体退出与准入新规。

依指引开展注销。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退出制度,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最新《企业注销指引》,提供企业依法退出市场操作性行政指导,执行简易注销时限、程序、普通注销清算组以及特殊情形的处置(公章遗矢、股东失联或死亡)等明确规定。

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认真组织学习新修改自2024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点掌握新修改调整内容并运用到实际登记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监、高的重新界定的责任和对股东5年认缴期限、加速出资以保障债权人利益以及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的规定,并给各市场主体做好宣传。

完善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引导申请人采用使用界面更加简洁明了的支付宝开展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增强用户的体验感。将简易注销的股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纳入实名认证范围,并且不以时间为节点而是以办件信息为标准形成实名认证事项,让实名认证更具体明确,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