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临林准决〔2025〕2号
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5年3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15号弃土场及便道建设项目(变更)临时使用林地的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 3月 26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 临时占用林地 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5 日(最长2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 临时使用林地批文 。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张定文
收件日期: 2025 年 3 月 28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25090698006
冯文凤 证号:25090698002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 3月 28日(签章)
注:本文书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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