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大姚县机械配件厂地块东北片区次6号路东侧地块开发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第32期)要求,对原大姚机械配件厂棚改地块上空35千伏电力线路进行迁改及市政道路绿化改造,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金碧镇里长堡社区里长堡一组、里长堡二组、里长堡三组和河三冲小组,四至位置为:一环线以南、南永公路以东、西河北路以北、县砖厂以西的部分土地,含该地块上的一切建(构)筑物(具体用地范围以用地规划图为准)。
用途: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2年12月8日公告之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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