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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石羊中心小学防范网络诈骗责任书

索 引 号:dyx033-/2024-0902002 公文目录:教育体育 发文机构:大姚县石羊镇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石羊中心小学防范网络诈骗责任书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给广大教职工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为有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石羊镇中心学校与全镇教职员工签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全体教职员工责任:

1. 提高防范意识,自觉主动学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增强识别和防范的能力,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2. 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等等,决不泄露给他人。

3. 任何陌生的二维码、网页链接坚决不点,尤其是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的链接网站。

4. 网络购物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如遇问题也要通过电商平台寻求商家及客服解决。牢记网购客服、快递主动联系退款都是诈骗!

5. 如有贷款需求,一定通过正规的贷款渠道进行操作,不在网络中寻找贷款途径。牢记网络贷款要求先交钱的都是诈骗、任何涉及注销贷款账户的来电都是诈骗!

6. 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网络兼职刷单,不因贪小利而受不法分子或者违法信息的诱惑。牢记网络刷单本身属违法行为且都是诈骗!

7. 不轻信任何形式的低投入、高回报的网络理财投资平台,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牢记网友推荐投资炒股、博彩、虚拟货币都是诈骗!

8. 保持健康的上网、交友心态,做到文明上网、洁身自爱,避免陷入“ 桃色陷阱” 。

9. 转账汇款前先电话核实对方身份,不轻易相信微信、QQ信息中的转账借款信息,绝不向陌生账户转账和汇款,保护自身资金安全。牢记公检法要求汇款到“ 安全账户” 的,都是诈骗!

10. 接到陌生电话、短信或不良信息,主动向属地公安机关或电信监管部门举报,并带动身边人及群众知晓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远离和杜绝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11.凡是不能确定是否为诈骗的,转账、汇款前请拨打反诈中心热线咨询。

12.承诺自觉接受防范诈骗宣传,不参与刷单、网络招嫖等违法行为,谨记防诈要求,签订责任书后仍抱有侥幸心理被诈骗,自愿接受单位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接受纪律处分。

二、石羊中心小学责任:

1. 落实主体责任,在本单位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设立专门联络员,指定专人对接开展日常反诈宣传工作,结合高发案件类型,开展精准宣传。

2. 指导镇属各小学、幼儿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督促各学校教职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学习培训。

3. 确保干部职工个人信息不外泄,严禁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账户、手机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账户,防止被不良分子用于诈骗活动。

4. 将电信网络诈骗宣防工作纳入学校的考核,推动责任层层落实。

三、为避免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法侵害,现告知如下:

1.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及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2.不参与网络兼职刷单;

3.不给陌生人提供手机卡和短信验证码;

4.不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

5.不点击不明链接和网址;

6.不在陌生网站填写登记个人资料、银行卡信息;

7.不随意接听陌生人电话,电话谈到交费等一律挂掉;

8.不向陌生人转账、汇款;

9.不接受以“ 公检法” 名义要求向“ 安全账户” 转款;

10.不接受网络、电话推介投资理财炒股。

如遇受骗或有不明事项,第一时间拨打11 0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