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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1/03/23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2800000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度

预算公开说明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根据《中共大姚县委、大姚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字〔2011〕2号)设立的机构,正科级。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当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

3.承担扶贫资金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监测、统计和监督。

4.负责制订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生产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等民族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6.负责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和督查财政扶贫资金在贫困地区实施易地扶贫开发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7.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中央、省和州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负责联系、协调、组织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8.承办大姚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内设8个股室:综合股、行业扶贫股、产业金融股、易地扶贫与劳务输出管理股、社会外资和帮扶协作股、政策法规和督查考评股、扶贫项目规划室、扶贫统计监测与信息中心;本年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重点工作概述

主要成效:1.整体绝对贫困全面消除。年度减贫242户691人贫困人口(2019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日,死亡销户4户4人,自然减少15人,实际减贫238户672人),累计减贫10055户38188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77个贫困行政村、4个贫困乡镇全部如期出列退出,整县如期脱贫摘帽,整体绝对贫困全面消除。

2.脱贫攻坚普查圆满完成。7至8月,接受禄丰县普查组对我县的脱贫攻坚普查,圆满完成10055户贫困户、124个行政村和贫困县普查任务,普查完成率、复核率、各级验收率均达100%,普查数据通过国家审核验收。

3.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年度无新增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年内消除“两类人员”风险户848户2436人,累计消除1232户3727人,占纳入总人数的83.88%;还有未消除风险户305户716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243户506人,脱贫不稳定户62户210人。

工作开展情况: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挂牌督战为抓手,接连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百日提升攻坚和百日巩固行动,深入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四不摘”等政策举措,持续抓好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1.举好“指挥棒”,高位推动不减力。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确保脱贫攻坚高位推动、强力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和党政“一把手”“双组长”负责制,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研究1次以上脱贫攻坚工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细。共召开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10次,开展脱贫攻坚指挥调度15次。二是抓实挂牌督战。坚持实行“县级领导对所挂包乡镇脱贫攻坚负总责、县级行业部门对本行业指标包干负责、挂包干部对所挂包贫困户负责”责任制,将挂牌督战与挂图作战、综合调度有机结合,县委、县政府与12个乡镇、22家县级行业部门、101家定点扶贫单位签订年度工作责任状,扎实开展“县级领导定点督战,行业部门定向督战,乡镇间交叉督战”,适时开展“五个主题”指挥调度,督战调度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脱贫攻坚季度考核排名,排名靠后的进行亮灯、黄旗提醒,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激励各级干部始终“在状态、有激情、出业绩”。三是党建扶贫同频共振。坚持党建领航,深入实施党建扶贫双推进“六个一批”工程,认真落实“三个组织化”,将党建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将组织活力转化为攻坚动力。调整新增14名县处级领导挂任乡镇党委第一书记、第一副书记和乡镇驻村扶贫工作队副队长,全县挂联乡镇的县处级领导达31名,每个乡镇至少2名;阶段性增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55名,全县现有驻村扶贫工作队79支276名,调整优化各级挂包干部3845名,继续保持了贫困村驻村扶贫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两个全覆盖”;选派11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社区)担任书记(主任)助理,基层组织力量明显加强。大力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因地制宜多元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资源聚拢,产业聚集,资产聚变”,着力实现“集体富、村民富”。2020年,全县12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

2.做优“加试题”,抗疫战贫不畏难。坚持抗疫战贫“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必胜”,扎实开展疫情防护防控促进脱贫攻坚“十大专项行动”,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一是大力实施消费扶贫。针对“受疫情影响,农产品积压滞销”难题,坚持“县内县外、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制定出台推进“云品入沪”10 条措施,主动加强与中央、省州定点扶贫单位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单位的沟通对接,依托电商、扶贫超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平台,精心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展销、政府采购、干部“以购代扶”等消费扶贫活动。今年以来,共认定扶贫产品22家企业87款产品,入驻“扶贫832”平台企业11家,上架品种87个,实现消费扶贫销售额7465.3万元,其中销往省外6528万元(上海1479.39万元),各级干部“以购代扶”582.13万元,“扶贫832”平台268.62万元,“10·17”扶贫日展销86.55万元。县长、分管副县长“网络直播带货”、昙华“微信下单、零接触配送蔬菜”、三台“核桃树认购”等做法成效明显。二是精心组织就业扶贫。针对“受疫情影响,返岗就业受阻”难题,深入实施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两个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建档立卡零转移就业家庭“清零行动”和返岗就业专项行动,充分利用驻上海、深圳、昆明等劳务工作站、与北京中智公司建立的劳务输出合作基地等优势,精准对接、及时发布用工岗位信息;充分发挥广大挂包干部、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劳务经纪人等帮扶作用,加强“一部手机就业通”运用,切实做好贫困劳动力资源调查、就业政策宣传、务工动员等工作;精心组织“菜单式”“订单式”等引导性、技能性、创业性培训,着力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今年以来,共培训贫困劳动力1.11万人次,人均达2次以上。在全州率先组织“点对点”“一站式”跨省劳务输出,共输出贫困劳动力16批682人,累计返岗就业1.79万人次。三是加快复工复产复学。针对“受疫情影响,扶贫项目企业和教育停摆”难题,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组织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光伏电站、扶贫车间等扶贫项目企业复工复产,实行“县处级领导直抓督战”和“日公示周通报”制度,加快扶贫项目进度;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免征企业、社会组织保险1525.83万元,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480户7200万元。认真落实“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要求,扎实开展线上教育;严格落实“一校一案”“一生一策”等防疫措施,自3月22日初高三学生返校复学以来,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有序复学复课。

3.打实“组合拳”,精准施策不降标。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精准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持续推动脱贫攻坚提质增效。一是产业扶贫稳步实施。坚持“五个全覆盖”,“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精准实施产业扶持到村到户项目,年内投入产业扶贫资金7939.86万元,至11月11日发放扶贫小额信贷967户4724.3万元(边缘户19户91万元),引导扶持贫困户种植烤烟5846亩、蔬菜4609亩、马铃薯4128亩、白芸豆2282亩、百合1774 亩、魔芋1806亩、中药材1327亩,出栏生猪13558头、肉牛2069头、黑山羊13100 头、禽20066羽,实施提质增效核桃31719亩、花椒13269亩、芒果3318亩,预计产值3.3亿元。持续开展“空壳社”、帮贫益贫不明显经营主体清理和“双绑定”工作,贫困户利益联结质量不断提高。“7+扶贫”“借母还儿”“联养托养”等产业扶贫模式日益成熟,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民、短期变长期、输血变造血“四变”成效明显。58座村级光伏电站在全省率先建成投产,至10月底实现收益351.84万元。二是易地搬迁后扶措施有效落实。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目标,研究出台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34条措施,全面落实“双点长”和干部“五包”责任制,充分发挥安置点党支部、管理服务中心、“红色驿站”、为民服务站等职能作用,全方位开展“保姆式”服务,切实为搬迁群众解决好产业、就业、就医、就学、社保等生产生活困难,实现27个集中安置点产业配套和2480户9495人搬迁贫困户资产收益“两个全覆盖”和“一户一就业”目标,千人以上集中安置点“小康苑”“50个有”全面达标。符合规定搬迁农户旧房全部拆除,复垦复绿面积323.6亩。认真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国家和省州全面评估核查迎检工作,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三是民生保障持续加强。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9户,农村C、D级住房全面清零。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排查,投入资金825万元,实施人饮安全巩固提升供水工程52件。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六长”“四包”目标责任制和精准资助政策,年内投入资金6507.42万元,新建(改扩建)校舍5.05万平方米;资助贫困学生1.08万人次,发放补助金992.22万元;2019—2020学年,全县小学入学率100%,初中毛入学率116.21%,中小学巩固率均达100%,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因贫失学辍学。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年内贫困人口门诊就诊12.15万人次,政策内总费用718.53万元,报销331.99万元;住院就诊7751人次,政策内总费用3299.19万元,报销3006.03万元。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农村低保标准再次提标,实现“两线合一”,年内纳入贫困户农村低保、五保1832户4490人,发放低保金1278.69万元,贫困户享受临时救助1971人,发放救助金249.48万元。四是定点扶贫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持续深化。北京中智公司、上海交通大学、省委党校、云南广播电视台、太保产险云南分公司、15家州级定点扶贫单位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单位上海市嘉定区倾情倾力帮扶大姚,真金白银投入,真抓实干攻坚,年内共投入帮扶资金4654.83万元,共选派68名干部到我县挂职、交流、驻村,在人才帮扶、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村企结对、文化体育等方面为我县注入了强劲动力活力。挂职副县长陈路入选国务院扶贫办评选的2020年中国“企业扶贫人物”。五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持续完善项目库,全县三年行动项目规划总投资调整为11.9亿元。坚持“四到县”制度,年内投入扶贫资金2.35亿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1.98亿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96亿元),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0.37亿元,11个沪滇项目和第一批贫困村基础设施和人畜饮水“补短板”项目全面完工,投资711.15万元的第二批贫困村基础设施和人畜饮水“补短板”项目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同时,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等制度规定,经常性开展督查检查,适时开展巡察、审计,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

4.强力“补短板”,整改问题不懈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查找整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一是直面问题不遮掩。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对上级历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审计调研和本级自查发现问题“回头看”,对已整改落实到位问题及时销号,未整改落实到位问题核查交办,确保存量问题真改实改、见底清零。共核查各类问题3609个,交办整改104个。二是查找问题不护短。以挂牌督战为抓手,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贫困退出标准,对标对表、对岗对责,逐村逐户、逐项逐条“过筛子”,举一反三全方位多层次全链条查找问题风险。对于查找出的问题,全面实行“四清单一销号”管理,做到“点对点”查找、“面对面”交办、“硬碰硬”督办,确保整改成效“实打实”。今年以来,共查找交办问题462个。三是整改问题不手软。成立以县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分别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的县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每周开展1次集中调度,强力推动问题整改清零。截至10月底,共完成各类问题整改808个,整改率100%,其中整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17个、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28个、中纪委调研云南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反馈问题26个、2016至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专项审计反馈问题171个、自查发现问题566个。

5.筑牢“防贫坝”,减贫巩固不松劲。坚持减贫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两手发力,不断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贫困退出的质量和成色。一是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贫困识别、贫困退出的标准和程序,扎实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确保“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始终扣好“第一粒扣子”。年内开展2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剩余未脱贫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年内纳入“两类人员”64户213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33户119人,脱贫不稳定户31户94人,累计纳入“两类人员”1537户4443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1081户2893人,脱贫不稳定户456户1550人。二是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四不摘”、省20条巩固要求和州“23496”巩固举措,不断健全“贫情监测、稳定增收、住房保障、社会保障、投入保障、问题清零、干部帮扶、志智双扶、作风建设、指挥调度”10项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大姚县贫情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全覆盖”监测网络,开展“全链条”监测预警,完善“全方位”帮扶措施,每2个月开展1轮贫情动态监测,做到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帮扶,有效防范、及时化解风险。认真组织实施“精准防贫保险”,有效防范因病、因学、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共理赔85户次40.23万元。三是强化扶贫信息档案管理。成立县扶贫数据信息调度中心和乡镇扶贫数据核查修改中心,适时开展扶贫数据集中调度、集中清洗,加强“云南扶贫通”注册使用,及时核查修改错误信息,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对各乡镇、县级行业部门脱贫攻坚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指导,做到系统、档案与实际情况“三统一”,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高筑“防火墙”,正风肃纪不停步。坚持用最硬的作风啃最硬的骨头,把严实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以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一是加强干部履职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县、乡镇、村、组干部全员全覆盖轮训、“万名党员进党校”“七步工作法”等干部履职能力提升行动,切实提升各级干部研究解决脱贫攻坚问题难题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实战能力。今年以来,共培训各级干部2889人次,政策知晓率电话抽查提问干部1242人次。二是做实干部挂包驻村帮扶。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加大“挂包帮”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干部遍访农村群众、“四万三进”“五进农家”等活动,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推进“彝乡爱心超市”“奖勤曝懒红黄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移风易俗促乡风文明等工作,打好群众自觉参与、主动脱贫的“人民战争”,群众内生动力全面激发、精气神明显提升。三是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带队蹲点监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脱贫攻坚环境。今年以来,共受理问题线索29件,处置24件,批评教育31人,问责3人。从严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会议、文件、督查检查明显下降。四是关心关爱一线扶贫干部。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统一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配备工作包、雨伞、电筒等装备,督促派驻单位不折不扣落实工作经费、驻村补助、体检等待遇保障,安排一线扶贫干部集中疗养1批5人次。坚持从脱贫攻坚一线识别干部、培养干部、选拔干部,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年内提拔任用干部62名,获评国家和省、州脱贫攻坚奖荣誉集体5家、个人24名,纳喜文化创意公司执行董事樊志勇获评全国脱贫攻坚奖“创新奖”。同时,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讲好大姚扶贫故事,各级主流媒体采用刊出我县脱贫攻坚各类信息稿件150余篇,其中中央国家级9篇,省级80余篇,州级120余篇。参与筹办了全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大姚专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我单位人员编制数17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8名、机关工人1名。2020年年末在职人员17人,与去年一致; 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退休人员7人,与去年相比减少1人,原因是2020年1月死亡1人;半供养人员1人(遗属补助1人),与去年相比增加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60,18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60,18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20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数 2,733,464.00元,2021年预算数与2020年预算数对比增加了26,716.00元,增幅0.98%。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度职工零星增资及大财预〔2021〕23号下达2021年公用经费提标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60,180.00元,其中:本年收入2,760,18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60,180.00元(本级财力2,760,18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20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数2,733,464.00元,2021年预算数与2020年预算数对比增加了26,716.00元,增幅0.98%。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度职工零星增资及大财预〔2021〕23号下达2021年公用经费提标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60,18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60,1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60,180.00元,2020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数2,733,464.00元,2021年预算数与2020年预算数对比增加了26,716.00元,增幅0.98%。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度职工零星增资及大财预〔2021〕23号下达2021年公用经费提标资金。项目支出未进行预算,上年度未进行项目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148,714.00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231,079.00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93,507.00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预算47,756.00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75,922.00元;

2130501—行政运行—预算2,163,202.0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部门列入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部门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部门列入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2021年度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700.00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3,500.00元,2021年预算数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2,800.00元,下降8.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样,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00.00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元,下降1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44人次。

下降12%的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把关公务接待审核;二是针对上海结对帮扶的公务接待从沪滇工作经费中列支,没有在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中列支,故导致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2020年下降12%。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8,500.00元,2020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1,000.00元,2021年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500.00元,下降8.06%,下降的原因是现在正处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时期,考核、检查会有所减少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00.00元,2020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1,000.00元,2021年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500.00元,下降8.06%,下降的原因是现在正处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时期,考核、检查会有所减少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2021年与2020年相比没有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扶贫支出科目

(1)扶贫行政运行:反映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扶贫机关服务:反映为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扶贫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扶贫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数208,280.00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174,155.00元,2021年预算数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4,125.00元,增加19.59%,主要包括办公经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护(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增加的原因是大财预〔2021〕23号下达2021年公用经费提标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年末资产总计1,773,655.24元,其中货币资金1,201,079.04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占资产总量的45.85%;其他应收款41,924.17元,占资产总量的1.6%;固定资产原值1,376,619.84元,占资产总量的52.55%;固定资产净值530,652.03元,占资产总量的20.26%。

负债总计1,174,923.33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

净资产总计598,731.91元,其中累计盈余598,731.91元,包括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净值)530,652.03元,占净资产总额的88.63%。

大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2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