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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1/03/19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400000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二部分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姚县民政局是大姚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工作职责是: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及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行业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2是拟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指导各乡镇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3是拟定全县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4是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5是负责村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6是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辖区内的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和收养子女登记工作。;7是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筹集使用与管理;8是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9是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救助。10是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姚县民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内设12个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实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等,一以贯之抓好党的十九大的学习贯彻,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持之以恒,深入推进从严治党,从严从实从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充分调动县乡民政干部积极性,推动民政工作健康发展。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和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县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承担各级财政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投入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做好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40%救济、遗属补助、水利水电伤残民工、特困人员生活补助和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配合做好专项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管理,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协调民政改革、发展重要问题调研;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

(5)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收支管理和组织协调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协助做好全县民政干部教育培训、评比表彰、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管理。

(6)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负责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政策的落实斌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工作;拟定全县殡葬改革行政性法规、政策和殡葬企事业单位管理办法,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承办困难群众一次性火化补助和入公墓安葬补助;负责指导全县的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管理工作,协同人事规划财务股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服务管理工作。

(7)主管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政策,指导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变更以及全县行政区划名称及其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调处事务工作;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乡镇村(居)委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8)负责县级民政事业经费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各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计划、财务、统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筹集使用与管理。

(10)督促、协调和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11)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0人,阶段性聘用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551242.00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551242.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082538.00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1年基本支出收入比上年增加505677.00元,主要是民政局2021年有人员调入;2.2021年基本民生支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7576861.00元,而2020年基本民生支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县财政未在年初预算下达,是在具体发放民生资金过程中下达,所以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551242.00元,其中:本年收入33551242.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551242.00元(本级财力33551242.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082538.00元,主要原因分析1.2021年基本支出收入比上年增加505677.00元,主要是民政局2021年有人员调入;2.2021年基本民生支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7576861.00元,而2020年基本民生支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县财政未在年初预算下达,是在具体发放民生资金过程中下达,所以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3551242.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3551242.00元,其中:基本支出597438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5677.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民政局有人员调入;项目支出2757686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576861.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基本民生支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县财政未在年初预算下达,是在具体发放民生资金过程中下达,而2021年是年初直接下达。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运行4965096.00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3252371.00元,退休公用经费7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0.00元,单位一般公用经费68875.00元,殡葬执法人员劳务费480000.00元,村(社区)民政事务员1142400.00元。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6359.00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5357.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2101101.社会保障缴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251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

2101102.社会保障缴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789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

2101103.社会保障缴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7159.00元,用于支付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补助。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7180.00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和百岁以上老人生活补助。

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殡葬10990000.00元,主要用于殡葬信息联络员补助190000.00元,棺木兑换奖补资金1000000.00元,亡故人员遗体火化进公墓安葬补助资金9800000.00元。

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941787.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水平。

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老年福利100008.00元,主要用于福利院供养老人生活补助。

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儿童福利448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生活水平。

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1389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

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30664.00元,主要用于大队干部、精简退职、40%救济、遗属定补生活补助。

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6643382.00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水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849337.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缴纳单位应该匹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06285.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正常运转办公开支及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助。

509.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28995620.00元, 主要支付退休费用及民政局基本民生保障项目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135.00元,较上年减少17115.00元,下降42.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增减变化原因: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885.00元,较上年减少17115.00元,下降65.8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1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有所限制,坚持厉行节约,兼顾工作的各个板块支出,每个板块都要确保一定的金额,致使公务接待费板块金额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2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高龄老人保健补助、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项目:保障80周岁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对80-99岁、100周岁以上老人按照每月不低于5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覆盖符合条件的老年人100%。

(二)城乡低保人员经费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精准识别,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使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有所提升。

(三)孤儿基本生活救助项目: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关爱工作,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使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上年。

(四)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保障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使被救助的残疾人知晓救助政策,对救助政策的满意度在85%以上。

(五)临时救助项目: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为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离家在外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救助服务率95%以上。

(六)大队干部生活补助项目:保障大队干部生活水平,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保障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在90%以上。

(七)殡葬相关业务项目:推行火葬区遗体火化和骨灰进公墓安葬;规范农村丧葬行为,治理乱埋乱葬现象,促使公益性公墓安葬率达到6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姚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1272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935.00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作经费有所限制,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发挥资金效用,节约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大姚县民政局

2021年3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2600331400111